公布通知公告信息
港中旅国际贵州旅行社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8月23日向你公司下达了《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港中旅国际贵州旅行社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备案告知书》(筑市监撤登告字〔2024〕066号),并通过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7日。
在公示期内,你公司及其自然人股东李清竹提出了异议,对此,我局就相关司法鉴定意见、哈玉峰和中国旅游集团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的举报信、询问调查笔录、李清竹的询问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进行复核,并认定:提出异议的相关证据及理由不充分、不完整,不能作为不予撤销备案的依据与理由。
对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9年8月22日的公司章程备案。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