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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55   来源: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对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职能职责,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职能变化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公示,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全面履行与法定职权相对应行政处罚责任事项,做到权力依法有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认真执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及市局印发的《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等,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无行政复议撤销、败诉案件。严格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规定,无罚没指标。

(二)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

一是认真执行办案期限要求,对案情复杂或者抽检、鉴定耗时较多等特殊情形,确在时限内未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但坚决杜绝二次延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事项,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三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及时对照修改执法文书。严格案卷制作,规范程序文书、文书完整无缺项,及时归档行政处罚案卷并集中保管。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一)依法开展行政检查情况

2022年3月22日,我局印发了《贵阳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对照“互联网+监管”清单,梳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计81小项,除特殊重点领域及不适宜开展双随机检查事项外,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不存在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检查未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情况。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1281户。清单计划均已在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检查计划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具体内容、检查对象、摇号方式及抽查比例、执法人员选派方式、检查实施单位。市、区两级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开展检查,如根据工作需要对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提前在网站公示。

(二)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行政执法情况

我局严厉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了“铁拳行动”“燃气百日攻坚”“酒类专项整治”“长江禁捕”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疫情期间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2022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5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理案件217件,简易程序处理案件28件。

我局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均是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进行,在清理整治等工作中,无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不存在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

(三)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情况

2022年,我局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45件,其中采取强制措施35件,对涉及违法的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实施。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认真落实《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梳理、调整、公示权责清单及流程图,结合部门职责,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四级四同”工作要求对行政处罚事项信息进行更新。二是加强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性措施等执法活动时,均按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事后公示。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及时录入贵州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共169条。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根据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严格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使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二是规范音像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仪器装备,根据执法实际情况和需求,对现场检查、查封扣押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有效提升执法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记录归档。严格规范执法案卷管理,按照应归尽归的要求,在案件办结后及时进行案卷归档,并标明案卷资料件数、页数及案卷编号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案件办理环节流程和文字记录等及时录入贵州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化记录和集中储存。

(三)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省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健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决策、引入第三方评估咨询论证、强化案件评审评查等措施,推进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制定出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案件法制审核及集体评审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切实开展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2年,我局共审核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33件,组织进行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33件次。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情况。

严格落实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出台的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涉嫌刑事犯罪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抄送检察机关,严格杜绝有案不移的情况。同时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等涉案物品认定工作,提高证据认定效率和规范性。为适应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需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19年10月,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贵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于2022年3月,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贵阳市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2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要求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名册,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持证执法人员办理。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99人,均已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换证,并按省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先后建立《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廉政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并建立容错机制,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升市场监管效能。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9312户,依法责令改正4990户,转立案处理268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2444户。二是大力强化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量大面广监管难点,探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市590余户食品生产企业、6.7万户食品经营企业实行A、B、C、D四级信用风险分级管理。 三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制定出台“包容审慎监管5张清单”,明确对103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45种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对46种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在执法过程中执行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对企业广泛运用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审慎、合理、适当使用行政处罚手段,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为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成长空间。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36件,减轻处罚案件979件,从轻处罚案件583件。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我局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素质不一,责任心不足的问题,导致少数案件出现有错别字、涂改处漏当事人捺印、处罚定书的说理不够充分的情况;存在案件全过程记录执行不到位,执法人员案件全过程记录意识不强,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操作不熟悉,导致少数案件对查封扣押行政执法过程仅仅进行了拍照,未进行全程摄像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有力保障的观念,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操作,不断提高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水平,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大力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纠正不当执法行为并按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