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7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54 号)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要求,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2023年,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4482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数),其中,行政许可32424件,占比94.03%;行政处罚2054件(其中采取强制措施87件),占比5.97%;行政裁决4件;涉密案件0件。
(二)2023年,我局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案件共有44件,其中,涉及举报投诉处理37件,涉及行政处罚2件,涉及强制措施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1件,涉及不作为2件;8件还在审理中,复议机构审理结果为终止14件,维持17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确认违法2件,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为4.55%。引起行政诉讼案件共28件,法院不予立案11件;立案审理17件:其中,涉及行政许可案件8件,涉及行政处罚案件2件,涉及行政检查2件,涉及投诉举报3件,涉及信息公开1件,其他涉及尚无法律明确名称的可诉行政行为案件1件,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法院审理结果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6件,驳回起诉6件,裁定同意原告撤回起诉3件,裁定移送其他法院1件,1件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诉讼败诉率为3.57%。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职能职责,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职能变化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公示,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全面履行与法定职权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责任事项,做到权力依法有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认真执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出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并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认真落实《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梳理、调整、公示权责清单及流程图,结合部门职责,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四级四同”工作要求对行政处罚事项信息进行更新。二是加强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性措施等执法活动时,均按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事后公示。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及时录入贵州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共182条;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平台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3.0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66万条。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根据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严格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二是规范音像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仪器装备,根据执法实际情况和需求,对现场检查、查封扣押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有效提升执法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记录归档。严格规范执法案卷管理,按照应归尽归的要求,在案件办结后及时进行案卷归档,并标明案卷资料件数、页数及案卷编号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案件办理环节流程和文字记录等及时录入贵州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化记录和集中储存。
3.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健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决策、引入第三方评估咨询论证、强化案件评审评查等措施,推进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制定出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案件法制审核及集体评审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切实开展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我局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351件,其中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26件。
(三)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培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380余人认真参加在线学习并完成季度学法考勤,2023年学法考勤完成率达100%,考核平均学分达92.84;鼓励、组织有意愿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积极争取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专项培训;市局分管法治工作领导认真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贵阳贵安建设”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培训学习;组织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培训,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培训、2023年度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行政执法培训会。2023年度我局总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9期,共计880人次参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学促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知识水平。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90人,已按要求配发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先后建立《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廉政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四)开展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监督,发挥案卷评查作用
为加强层级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能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我局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情况、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等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参评单位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76件进行集中交叉评查,认真查找问题,举一反三,根据“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抓好整改落实,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更好发挥案卷评查在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我局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素质不一,责任心不足的问题,导致少数案件出现有错别字、涂改处漏当事人捺印、处罚定书的说理不够充分的情况;存在案件全过程记录执行不到位,执法人员案件全过程记录意识不强,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操作不熟悉,导致少数案件对查封扣押行政执法过程仅仅进行了拍照,未进行全程摄像问题;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需结合实际和地区差异进一步细化,行政单位、执法人员难以把握对合理行政的处罚裁量幅度。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有力保障的观念,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操作,不断提高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水平,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大力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纠正不当执法行为并按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制定行之有效符合地市实际情况的行政裁量基准,让处罚执行实际而有效,既惩戒了违法又达到良好的规范效果;并加强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培训,指导执法人员理解法律目的,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实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可更准确的把握行政裁量标准、幅度等适用规则。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