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贵阳贵安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贵阳贵安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2023 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贵阳贵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贯彻。局党委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安排,制定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干部法治教育读物。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局按照《贵阳贵安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对贵阳贵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指导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整改工作,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情况、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情况、“两降一保”制度机制贯彻实施情况、法律顾问聘用及使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期自查评估工作。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运用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效、为民、服务的市场监管法治队伍,提高市场监管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场监管法治效能。
(三)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380余人认真参加在线学习并完成季度学法考勤,2023年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平均学分为92.84;局机关法治工作分管领导认真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贵阳贵安建设”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培训学习;组织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培训,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培训、2023年度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行政执法培训会。创新开展“监管卫士·服务先锋”干部大讲堂24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大兴学习之风,以讲促学,以学促干,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提升守法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同时,充分发挥我局融媒体中心作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二、推动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国务院有关改革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2023年,我局权责清单集中调整涉及权责事项41项,经梳理、调整,我局权责事项由748项调整为744项,并对权责事项清单目录和流程图进行了公示。
(二)坚持依法监管提高法治效能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机制创新。持续做优做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手段、以法治监管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共随机抽取检查对象50564户,依法责令整改 20273户,转案件处理743起,其中部门联合2149户。获批全省信用分级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试点,推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监管,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发现问题比例由35.29%上升到51.61%。全力做好信用修复,全市共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5184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170条。二是优化“数智市监”建设。积极推进食品抽检与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监管数据等融入“城市大脑”,提高市场监管服务质效。进一步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相关信息10278条,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网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治理等行动,全市共查办网络市场违法案件90件,罚没金额109.73万元,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贵阳贵安网络经济发展。三是持续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包容审慎监管5张清单”,明确对市场主体11类103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8类45种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对9类46种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在执法中执行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非强制性方式,实行柔性执法,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为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成长空间。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95件,减轻处罚案件1061件,从轻处罚案件788件。
(三)深化政务服务“五个一办”改革
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打造“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用好“贵商易”“招商易”平台,持续做好政策拆解解读,精准制定接续政策,出台《2023年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强化市场主体异常数据清理,建立数据质量监测、评价、纠错常态化机制,清理异常市场主体21854户。持续巩固提升“证照分离”“简易注销”“一网通办”改革成果,进一步便捷准入环境,做优“贵人服务”品牌,着力提升服务效能。率先在全省开通线上线下食品经营“一件事一次办”,30余家市场主体通过网上一次性提交资料后同时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承接省级34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进一步集聚“强省会”要素。推行“歇业备案”改革试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留住青山,累计办理歇业备案登记922件。截至2023年12月,全市累计办理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11.7万户;共为277家企业办理“一照多址”登记;全市引导“个转企”96户,其中经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7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655户。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扩大内需。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清理2020年以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512件,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62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开展节日期间酒店餐饮价格、殡葬服务收费、生猪屠宰行业收费等民生领域价格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专项检查等,着力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重点围绕食品、保健品、医疗美容、通讯器材等方面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2023年,全市共立案查办反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47件,罚没金额114.60万元。
(五)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相关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对市场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与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工作,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以上信用信息进行统一归集、公示。积极推进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失信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恢复企业活力。2023年,全市系统便捷办理信用修复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184条,实实在在帮助企业重塑信用。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推进行政立法提质增效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推进有关部门做好《贵阳市停车场管理规定》《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参加立法调研、座谈,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研究讨论,并及时反馈有关建议意见,2023年我局征求、研究、反馈立法意见50余条。
(二)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立法工作,通过开展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等,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立法质量,为“强省会”行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保障。2023年,我局积极参与《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有关工作,认真组织研究讨论,提出反馈建议,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不断健全。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制度。目前,我局规范性共有11件,其中,代市政府起草出台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本单位出台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7个。2023年,出台了《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液体糖(食品工业用)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3个部门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入库工作,2023年,我局清理入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9件,其中,代市政府起草出台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本单位出台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
四、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强化决策程序实施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提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2023年,我局纳入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管理事项有2件,并按程序开展了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二)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
认真抓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聘请擅长行政法规的律师团队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重大决策中,引进法律顾问咨询制度,把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45份,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办理26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近100余条。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法、加强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效率,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目前,市场监管市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有290人。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法治保障。一是毫不松懈抓食品安全。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紧扣“一圈两场三改”、农村“五治”,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实现食品主体包保全覆盖、企业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配备全覆盖,严格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程质量安全监管。2023年,完成市县两级监督抽检36417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970批次,流通环节26743批次,餐饮环节7434批次),问题批次920批次,问题发现率2.55%。二是毫不松懈抓药化械安全。加强市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成1500㎡市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实验室。开展贵阳市药品安全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和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针对重点品种,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案件查办、风险会商、投诉举报处置等方面全面推进,全力保障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2023年,完成药品抽样990批次,检验986批次,合格983批次,合格率99.7%,共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435份,其中新的、严重报告2523份。三是毫不松懈抓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消费品质量安全。推广应用贵阳市气瓶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持续开展燃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钢筋、水泥、电线电缆、化肥、食品相关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力保障了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完成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1675批次,目前发现不合格产品109批次。
(四)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规定,每年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及流程图,强化事前公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强化事中明示;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严格按照执法公开要求,通过门户网站、信用公示平台等向社会公示执法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82条;目前贵阳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平台累计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3.0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66万条。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通过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强化案件影像制度化管理等措施,采取文字、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大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聚焦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通过健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决策、引入第三方评估咨询论证、强化案件评审评查等措施,严格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机制,推进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我局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351件,其中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26件。
(五)开展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监督,发挥案卷评查作
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等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层级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区(市、县)局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抽取76卷进行集中交叉评查,认真查找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抓好整改落实,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更好发挥案卷评查在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执行我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管理相对人法治意识。大力开展以案释法,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发布价格、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依法预防处置的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突发事件,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能力
为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做到专业化、流程化、制度化、常态长效,我局一是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编制了《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三是组织开展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目前初稿已经完成,正在组织专家评审,下一步将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印发;四是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食品、药品3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力指导提升了全市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我局认真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部署,以突发敏感事件重大舆情风险、特种设备领域事故人员伤亡风险、餐饮食品安全风险、药品安全风险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具及电器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失风险为重大风险点,深入专项整治行动,着力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2023年,我局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共处置突发事件2件,分别为贵安新区贵州省实验中学贵安校区部分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情况事件和花溪区麦坪镇彭官村小栋梁幼儿园部分儿童呕吐腹泻事件,两起事件均处置程序规范、措施有力,未发生信息迟报、漏报,未出现不良影响。
七、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健全消费者协会组织和管理机制建设,完成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章程》修改,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处置效率,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12315、12345平台各类投诉举报129190件,据全国12315平台显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3.41万元。建成全省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建设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贵阳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在贵安新区和各区(市、县)设立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分站86个,实现知识产权仲裁、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机构三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设置全覆盖。2023年,全市办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32件,其中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0件,电商类案件209件,专利纠纷调解案件2件,市法院委托11件。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积极配合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升经复议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将调解、和解方式作为处理复议案件、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加强诉源治理,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等化解行政争议职能作用。2023年,我局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案件共有44件,其中,涉及举报投诉处理37件,涉及行政处罚2件,涉及强制措施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1件,涉及不作为2件;复议机构审理结果为终止14件,维持17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确认违法2件,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为4.55%,8件还在审理中。
(三)建立并推动“两降一保”制度机制落实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强化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组织开展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专项治理,努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3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28件,法院不予立案11件,立案审理17件:其中,涉及行政许可案件8件,涉及行政处罚案件2件,涉及行政检查2件,涉及投诉举报3件,涉及信息公开1件,其他涉及尚无法律明确名称的可诉行政行为案件1件,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法院审理结果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6件,驳回起诉6件,裁定同意原告撤回起诉3件,裁定移送其他法院1件,1件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诉讼败诉率为3.57%。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 发挥司法监督作用
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提高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公益诉讼的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对问题集中领域进行源头治理,强化协作,积极配合做好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和相关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和公益监督能力。重视吸收检察机关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我局共接受处理检察监督受理通知3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坚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提升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2023年,我局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开事项31件。
九、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化建设
深入实施贵阳贵安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建设完善贵阳贵安“数据专区”,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化建设。以大数据信息技术为手段,推动贵阳贵安市场监管领域条块信息化系统及数据的融合与创新,以构建“问题为导向,信用为基础,双随机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数智市场监管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体目标,着力构建“大数据慧治、大系统融合、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格局,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进一步释放市场监管效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构建“大数据慧治、大系统融合、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格局。用好用活“数智市监”与各类监管平台,发扬数字赋能优势,完善数据分享,扩展应用范围,实现在线办理,规范实时归集,运用科学分析,提高处置效率,延展监管链条,加强追溯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市场监管更加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二)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落实《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拓宽政府数据公开渠道,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优先有序开放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2023年,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大数据局的安排部署和实际情况,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贵阳贵安“数据专区”,一是按时完成89个数据目录上架和74个数据资源按时更新,完成26条拟新增数据核对及后续数据上架工作;二是对外共享数据76次,累计对外共享数据量为120.50 KB;三是对外获取数据156.23万次,累计获取数据4.32 GB。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机遇,紧紧围绕贵阳贵安“八个强”重点任务,扎实抓好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推动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大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按照《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自查和评价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努力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水平更上新台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水平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法治教育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水平。
(三)持续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
紧扣新国发2号文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以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抓好市场主体培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平竞争环境,优化营商、竞争、消费“三个环境”,着力构建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培育体系、全链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科学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着力维护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实施“强省会”行动,推动贵阳贵安高质量融合发展。
(四)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助推高质量执法监管效能
强化法治、信用、智慧监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防范风险的能力,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工作相结合,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公示。进一步构建“大数据慧治、大系统融合、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格局,用好用活“数智市监”与各类监管平台,提高处置效率,延展监管链条,加强追溯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市场监管更加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